【灿嘟】【生贺】血腥爱情故事

血腥爱情故事


首发:微博@灿嘟糖果贩卖机


Warning:吸血鬼/狼人AU,私设众多


司马小镇上常年居住着一些异于人类的神秘生物,这早已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相较于诸如血族和狼人之间的世仇,渺小的人类对于黑暗生物的恐惧显得不值一提——尽管偶有怪物猎人游经此处,出于为自己累积经验的目的而顺手猎杀上几只,却也不足以让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敢于挺直了腰和他们叫板。


于是,睿智的人类选择了让步,在这座小镇上,以一种委屈求全的姿态同他们和平共处。只要那些血族和狼人不大开杀戒大肆捕猎人类,他们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战战兢兢地随他们去了。这是先辈们历经流血和杀戮做出的决定,一直延续至今,倒是出人意料地维持了小镇平和的生活。


达尔文终究是伟大的,他那套进化学说即便是套在狼人一族身上也不曾过时。如今的狼人再也不是每逢满月就会失控变身到处搞事情的野蛮物种了,变身为狼型已经成为了可以自主选择的事。也正因如此,狼人一族愈发看不上血族——这都多少年过去了,他们也没找到能够暴露在阳光之下而不受伤的方法,真是弱爆了。


与狼人的群居习性相左,司马小镇上居住的血族还保留着孤僻的特征,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连个鬼影都看不见,仿佛这世间生机勃勃的万物都与他们毫不相干。


形单影只、各自为政的血族更容易成为怪物猎人的目标——都暻秀从小便被族群里的长辈这样教导——而我们狼人,有着团结协作、互帮互助的可贵品质,只要和族人呆在一起,就会是安全的。


“可我不想一辈子呆在这里,”都暻秀说,“我想去远方,还想去海的另一头。”


曾经都暻秀的愿望被当作是童言无忌,可一转眼,用人类的算法,他也到了二十多岁的年纪,这个想法开始让他在安居此地的狼群中变得与众不同。


都暻秀是一匹白狼。用长辈的话说,他通体洁白的毛色,是领袖之色。事实上,早些时候,他确实是被族群当作未来的领袖培养的。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对统治、管理一个庞大的家族,或是与镇子上的人类首领进行必要的外交事宜一类工作却越发提不起兴趣。


“好吧,好吧,你不喜欢政治,那你究竟喜欢什么?”被都暻秀三番五次的不配合气到胡子都快冒烟的狼人导师最终揉着太阳穴,无奈地问道。


“我喜欢唱歌。”都暻秀老老实实地答道,然后意料之内地听见年长者气急败坏的咆哮:“看在上帝的份上,你又不是只黄鹂鸟!”




都暻秀第一次见到朴灿烈,是在一个阴云密布的午后。


彼时都暻秀第一百次和族里那些苦口婆心的长辈谈判破裂,垂头丧气地走进小树林,靠在一棵顺眼的树下,轻声唱起《冰雪奇缘》里那首象征着走出外界的苛责与压力、重新做回自己的名曲《Let It Go》。


刚唱完一段副歌,都暻秀就听见自己正上方的树枝上传来噗嗤一声笑。身为狼的警惕性让都暻秀立刻跳开了两米远,却险些被雨后泥泞的土地滑一个跟头。


朴灿烈轻巧地从树上跃下,笔直落在都暻秀面前,居高临下地打量着他,咧开嘴笑了笑:“唱的不错呀,小公主。”


都暻秀下意识地往后一退,反唇相讥:“吸血鬼都喜欢像您一样,跟一只鼯鼠似的跳来跳去吗?”


“别这样嘛,”朴灿烈站在原地没动,依然没心没肺地露着一口白牙:“我真心实意夸你来着。”


“我叫您小公主,您也觉得我在夸您吗?虽然我知道吸血鬼其实是早就死了的,但我还以为,你们的智商和情商好歹不会跟着一起死掉呢。”


“我听说过你,你是匹白狼。我还没见过变形后的白狼呢。”


“抱歉,您的听力似乎也不是很好?”


吸血鬼和狼人若非故意寻衅滋事,在狭路相逢时本该避免过多交流,况且,都暻秀觉得自己简直在对牛弹琴,便转身想走。朴灿烈在电光火石之间抓住了都暻秀的手腕。吸血鬼没有温度的掌心让都暻秀浑身一激灵,像是有电流自二人相贴的皮肤向身体的各处游走。


都暻秀猛地甩开朴灿烈的手,眼神被冒犯了似的暗下来。


以朴灿烈对狼人的了解,这便是他们提高戒心、随时准备发动攻击的信号了。可他熟视无睹,既没有退后也没有任何防御动作:“别生气啊小狗狗,我没有别的意思,你以前可没这么暴躁来着……啊对了,我叫朴灿烈,你也知道了,我是个血族。”


“好吧,朴先生,”都暻秀叹了口气,无奈道,“听着,我不会轻易对一只吸血鬼动手,但我也没什么兴趣跟你们打交道,所以,为什么我们不能在这里和平地告别,别再烦彼此了呢?”


“因为你唱得很好,”朴灿烈背着手,认真道,“我觉得躲在树林里,只有小花小草,和用你的话来说——鼯鼠一样在树上跳来跳去的我作为听众,实在是委屈了你那副嗓子。”


“……啊?”


“你大概不知道,我是我们镇子上最好的吉他手之一,都暻秀,怎么样,要不要和我一起玩呀?”


都暻秀在听到“最好的吉他手之一”时难以抑制地心动了一刻,随后又警觉地皱起了眉:“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狼人一族最年轻的白狼,未来的领袖……白狼的诞生对于狼族来说是件大事,我们既不聋又不瞎,有什么道理不知道你呢,小公主?”


“你能不能别……”


“啊,抱歉,不该叫你小公主的。毕竟艾尔莎可是女王大人!”


“……我觉得我该回去了。”


“那明天,你还来这儿吗?等太阳落山,我可以带上我的吉他。”




所以说音乐真他妈是全宇宙通用的语言,就连血族和狼人这种横看竖看都看不对眼儿的两个种族,都能别别扭扭地连接到一块儿去。


都暻秀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或许是因为叛逆——皮毛的颜色不应该决定他究竟是谁,他是谁该由他自己选择;或许是因为热爱——族里的长辈为了让他安心成为未来的首领,连在屋里播放音乐都不允许;或许是因为朴灿烈……身为一位拥有不会衰老的美丽容颜的恶魔,他确实有着让人过目不忘、心驰神往的本事。


“暻秀呀,你平时都爱听什么歌?”


为了不被发现,朴灿烈经历了漫长的软磨硬泡,才征得都暻秀的同意,带着他一起跃上粗壮的树枝。起初都暻秀还有点儿紧张,如今他已经对这种把一切烦扰和琐事撇在身后、坐在高高的树枝上眺望远方的快乐着了迷。


“学校的广播里放什么歌,我就听什么。以前我对族里的长辈说过,我想去远方,我想做个歌手,从那以后,听歌就不被允许了。”


“真是太可怜了……下一次我带你去音像店逛逛吧?有好多好听的歌可以推荐给你呢。”


“得了吧,”都暻秀嗤笑道,“不能见光的吸血虫子,等你能出门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音像店早就关门啦。”


“要是不出太阳,白天也是可以的,我把自己裹严实点儿。”


“可别胡闹了,万一要是出了什么事,你的同类……”


“得了吧,”朴灿烈又笑嘻嘻的,可说出的话却怎么听怎么凄凉,“我又没有家人,好几百年前就没有了。至于我的同类……我们不是血亲,不会像你们那样在意彼此的死活,所以如果真有万一,我会灰飞烟灭,消失得干干净净,只要过一阵子,谁也不会想起我。”


都暻秀觉得心底一痛,皱了皱眉,“别这么说。”


“哎一古,暻秀心疼我了,是不是?”


“我只是觉得,无论对谁而言,死去都是一件……不该被说得这么轻描淡写的事情,每个人的生命都应该得到重视,不是吗?”


“真要这么计较的话,其实我几百年前就死了啊……”朴灿烈说着,转过头望进都暻秀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却没办法再继续开玩笑了,“好吧,你说得对。以前你也这么说过,真是一点儿也没变。”


“你总在说以前……以前我究竟什么时候见过你?”


这个问题都暻秀已经问过许多次,大多数时候朴灿烈都会顾左右而言他,似是不愿意解释,这一回他倒是大发慈悲地没有忙着打岔:“我说的以前,不是你的以前,而是我的以前。我们很久很久以前就见过,只不过那时候你还是个普通的人类,会忘记也是理所当然的。”


“你是说……人类那些所谓的前世今生的玄学吗?”


“暻秀你一直都只有这一世的记忆,所以才会觉得不可思议。可我存在了这么久,见过灵魂的转世轮回。况且,连狼人和血族的存在都不让人惊讶的现在,前世今生又有什么好大惊小怪呢?”


“你怎么知道那是我?”


朴灿烈那双永远笑嘻嘻的桃花眼变得温柔又认真:“只要遇见你,我就知道是你。我们当初约好了的,我一直在等你。”


“那时候我是什么样的人?”


“是个世子,虽然是普通的人类,但也是个了不起的人。”


“那我……和你约定了什么?”


“现在由我来告诉你,对你是不公平的……以后吧,等到了合适的时候,我总会告诉你的。”




朴灿烈没有骗都暻秀,他真的在某个没有太阳的日子里,带他去了音像店。


那天都暻秀是翘课逃出来的。他徒手翻过学校后门的围栏,心底的那匹白狼发出解放天性后愉悦的嚎叫。


朴灿烈站在瓢泼大雨里,连把伞都没有撑。他微微仰着头,看着他先把书包从墙的另一边丢过来,再轻巧地从墙头一跃而下。


都暻秀从书包里掏出雨伞,抬起手臂,撑到他脑袋上。


“虽然你没有体温,但是下这么大的雨,你不打伞很奇怪的。”


“以前也有一次,你逃了课和我一起出去玩。那时候你课业很重,还要学习骑射之类的技能,那天也下这么大的雨……”


“别说了,灿烈,虽然对你而言可能没有什么区别,但对我而言,那不是我。只有我才是我,我是唯一的都暻秀。”他皱了皱眉,颇为不满地打断他,“我不想活在你的回忆里,我的回忆我要自己去创造。”


朴灿烈接过他手中的伞,稳稳撑住,又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对他绽开笑容:“好,我不会再提。从今天开始,你就是你,我们就是我们,我们会有独一无二的回忆。”


音像店之旅非常有趣。朴灿烈和都暻秀挤在狭小的试听间里,听完一首又一首不同国家不同语言的歌。朴灿烈如数家珍地向都暻秀介绍各种流派与风格,像是把自己长达几百年的漫长寿命都用在了那些黑胶唱片和光碟之上。


这样的快乐持续到傍晚,下了一整日雨的天边突然露出了夕阳。


“出太阳了!”他们听见外面的客人说,“阴雨连绵的天气,竟然在天黑之前出了太阳。”


都暻秀抬头去看朴灿烈,看见他眼里的不安和焦虑。


“没事的灿烈,”他握住他没有温度的手,“这里不会有阳光照进来的,我们等到太阳完全落下去再离开。”


“要是有阳光照进来呢?”


“那就这样吧……”都暻秀站起身,抱住朴灿烈因为坐着而矮了一截的身体,“呆在我的阴影之下,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朴灿烈终于忍不住笑出来,他回抱住都暻秀,毛绒绒的脑袋在他胸口蹭了蹭:“我哪有那么弱那么胆小啊?虽然我不是什么高级的血族,只能算是屌丝一个,但好歹也活了那么久了。”


“真的吗?你不怕?可我害怕来着,狼族里我可找不着那么会弹吉他的亲故……不过,你要是化成灰了,你那把吉他能送给我吗?”


“我还在这儿呢,你就惦记上我的琴了?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我的良心活蹦乱跳。到是你,真的完全没有心跳,好神奇啊。”


“都暻秀,”朴灿烈突然想到什么一般开了口,“我们这样,很像罗密欧与朱丽叶吧?”


“哈?”


“不会吧,你没读过莎士比亚吗?好有名呢,是一个因为世仇而导致悲剧的爱情故事,可感人了。”


“……谁跟你是爱情故事,臭不要脸。”




尽管都暻秀一早就知道,若是狼人一族的长辈发现他与一个血族交往过密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因而格外小心,但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秘密暴露的那一天,都暻秀被关在自己的小屋里,不被允许见任何人。他没有想到,狼族为了除掉朴灿烈,又不公然挑起血族和狼人的大规模战争,竟然不惜与途经此处的怪物猎人合作。


他在由多名同类看守的房间里暴躁地来回踱步,不祥的预感在心头挥之不去。


他想起自己曾拒绝用“爱情故事”来形容他和朴灿烈之间的羁绊,但此时此刻他明白,这就是爱情故事。这必须是爱情。狼人只有在自己的爱侣身陷险境时才会有如此心痛与不安的预感,他知道自己这些年叛逆的反抗终于走到了尽头——他不得不做出选择了。


若是他选择乖乖呆在原地,明日日出之后,世间便不会再有这名叫做朴灿烈的血族,他再也无从知晓他守护着他们怎样的约定,从今而后他将被困在这座小镇,背负着全族的希望,成为狼族的首领,碌碌此生。


可若是他选择了朴灿烈……这座生养他的小镇便将再无他的容身之处。


他该做出选择了。


他想起第一次相遇时朴灿烈握住他的手腕那一瞬间宛如过电般的欢愉。体验过爱情的欢愉之后,谁又能无爱而苟活呢?


他闭上眼睛,发出痛苦又绝决的嚎叫。几秒钟之后,一匹通体洁白的巨狼用力撞开了房门。


在同类的围攻、撕咬下突出重围而留下的伤痕拖慢了都暻秀寻找朴灿烈的速度。他终于在远郊的教堂后那处常用来处决血族的深井里发现他时,仅仅比太阳升起的速度快了几分钟而已。


井底的朴灿烈因为被迫喝下死者的血液而意识模糊。都暻秀咬了咬牙,纵身跃下深井,用自己巨大的身躯阻隔住阳光,温柔地舔了舔朴灿烈的脸。


“醒来吧,灿烈……你觉得痛吗?你可以喝我的血,新鲜血液会让你好起来的。等到太阳落山,我们就离开这里。”都暻秀轻声说,“我想起了我们的约定。上一世你说你要离开,问我要不要一起走,我拒绝了。我说这一世我肩负整个国家的期望,那些责任把我锁住了,我走不了……可若是日后还有机会再见面,我会不顾一切来到你身边的。”


“我做到了,灿烈。这一次我会抛弃一切和你一起走的。”


他低头撕裂自己前爪上已经开始愈合的伤口,将血液小心翼翼地滴在朴灿烈微启的唇间。


他等待着,等待着自己的血洗刷掉朴灿烈体内那些如同砒霜般的死者的血液。


他等待着,等待着自己命定的罗密欧醒来,等待着太阳落山,同他一起去远方。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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